在“春雷行动2022”中,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对“两超一非”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近日,执法人员就查处一家销售过期茶叶的食品经营店。
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土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食品经营店货架上陈列的待售的食品中,有3袋碧螺春绿茶。茶叶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2日,保质期为1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此外,还有5听飘雪茉莉花茶,标注的生产日期同样为2020年6月2日,保质期为18个月,也已超过保质期。
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食品予以扣押,并立案。经调查,该食品经营店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金堂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食品经营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了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涉案产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